关于做好《南京林业大学年鉴(2015-2016)》编撰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7-01-15浏览次数:0文章来源:博物馆、档案馆文字:摄影:责编:审核:

各院、部、处, 各有关单位:
   《南京林业大学年鉴》是汇集学校年度工作情况的综合性、资料性工具书,已连续编辑到2014年。根据每两年编写一次学校年鉴的计划,经研究, 决定编辑《南京林业大学年鉴(2015-2016)》。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    一、总体要求
   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,按照“全面、真实、系统记述南京林业大学教学、科研等各方面的年度工作情况,成为学校领导科学决策的参考依据,成为学校各部门了解学校的重要窗口,有较高的存史资政价值”这个基本定位,围绕学校年度中心工作,收集和记述2015年、2016年两年中各学院、各单位、各部门履行岗位职能,完成主要工作的基本情况。
    二、框架结构
    采用文章和条目相结合,以条目为主体的编纂体例。编纂体例在上年框架基础上保持稳定,略有调整,以便更好地反映年度特点。主要类目有:学校概况、讲话与文件、党群工作、人才培养、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、学科与师资队伍建设、财务审计与国有资产管理、对外交流与合作、学生工作、教学科研条件、学院(部、所)工作、附录(毕业生名单、新闻媒体看南林、大事记)等部分。
    三、编写要求
    1.条目写作:条目的撰写应符合编纂体例及撰写要求,采用记述、说明文体。开门见山,用简洁精练的文字把事情发生、发展的来龙去脉写清楚。内容着重反映实质性的大事、要事、特色、新事,有较高的存史、资政价值,分类科学,编排有序。一些重要的数据应连续反映,信息正确。切忌空洞、套话。
    2.学院工作:主要有概况、教学、科研、学科建设、对外交流、学生工作等。
    3.文字规范:各条目中一律直书省名、校名、学院名等,不用“我省”、“我校”、“我院”等字样。人名一律直书其名,可加上职务、职称、学衔等,如“教授”、“ 博士”,不用“同志”、“老师”、“先生”等称谓。时间须明确说明年、月、日,不用“今年”、“去年”、“近几个月来”等含混不清的表述方式,使用法定计量单位。
    四、年鉴篇幅
    条目须按照规范的文体、规定的字数撰稿。条目名称不超过15 字,各条目内容不超过400 字。各学院总字数5000字以内,各部处总字数3000字以内。大事记必须是要事简写,一事一记,依时逐条排列,每一件大事记字数控制在60 字以内,学院不设大事记类目,有关内容供学校大事记选用。能用文字说明的,尽量不用图表。若附图表,采用大32 开书的竖表,力求简明。
    五、时间要求 
    1.记述时间:上限始于2015年1月1日,下限止于2016年12月31日。
    2.截稿时间:2017年4月15日,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交稿,逾期不报送稿件的单位,《年鉴》将不收录其内容。
    要求各单位、各部门树立全局观念,抓早抓紧,选派熟悉情况、文字功底较强的同志负责拟稿。稿件须由本单位领导审核并签字,稿件只署审稿人及组稿人各一名,同时报送电子文件。
    撰稿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档案馆联系。
    联系人:钱一群,电话:85427218,QQ:1131810023,邮箱:qyq@njfu.edu.cn
    地址:生物技术楼60710室。


           南京林业大学
            2017年1月10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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