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院、部、处, 各有关单位:
学校年鉴是以记录学校事业发展状况为主要内容的资料性工具书 ,具有权威性、及时性和功能性的特点。为做好《南京林业大学年鉴(2018卷)》编辑组稿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内容及要求
《南京林业大学年鉴(2018卷)》主要收录和汇集2017年学校的重点工作、重要事项、重大活动等事实材料,以及各单位在教学、科研、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主要工作情况。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的撰稿重点、条目及内容,力求在有限的篇幅内全面、真实地反映年度内工作的基本面貌和工作特色。
二、框架结构
采用文章和条目相结合,以条目为主体的编纂体例。编纂体例参照上年年鉴框架,可略有调整,以便更好地反映年度特点。主要类目有:特载、学校概况、讲话与文件、党群工作、人才培养、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、学科与师资队伍建设、审计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、对外交流与合作、学生工作、教学科研条件、学院(部、所)工作、附录(毕业生名单、新闻媒体看南林、大事记)等部分。
三、编写要求
1.条目写作:条目的撰写采用记述、说明文体,开门见山,用简洁精练的文字把事情发生、发展的来龙去脉写清楚。内容着重反映实质性的大事、要事、学校特色、年度特点,有较高的存史、资政价值,分类科学,编排有序。一些重要的数据应连续反映,信息正确。切忌空洞、套话。
2.文字规范:各条目中一律直书校名、学院名等,不用 “我校”、 “我院”等字样。人名一律直书其名,可加上职务、职称、学衔等,如“教授”、“博士”,不用 “老师”、“先生”等称谓。时间须明确说明年、月、日,不用“今年”、“去年”、“近几个月来”等含混不清的表述方式,使用法定计量单位。
3.学院工作:主要有概况、教学、科研、学科建设、对外交流、学生工作等。
四、篇幅要求
1.条目须按照规范的文体、规定的字数撰稿。条目名称不超过15 字,各条目内容不超过400 字。各学院总字数5000字以内,各部处总字数3000字以内。
2.大事记必须是要事简写,一事一记,依时逐条排列,每一件大事记字数控制在60 字以内。学院不设大事记类目,有关内容供学校大事记选用。
3.能用文字说明的,尽量不用图表。若附图表,采用大32 开书的竖表,力求简明。
五、时间要求
1.记述时间:上限始于2017年1月1日,下限止于2017年12月31日。
2.截稿时间:2018年11月20日,各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交稿,确保按时、优质完成年鉴的撰稿任务。
各单位、各部门应选派熟悉情况、文字能力较强的同志负责拟稿。稿件须由本单位领导审核并注明撰稿单位和撰稿人、审稿人姓名。
撰稿过程中有问题咨询者,请与档案馆有关人员联系。
联系人:钱一群, 电话:85427218 ,QQ:1131810023;
方 莹,电话:85428445, QQ:35149395。
南京林业大学
2018年10月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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