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林档〔2020〕1号
关于做好2019年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的通知
校内各单位:
今年的立卷归档工作即将启动为做好2019年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《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》(教育部国家档案局 第27号令)和《南京林业大学档案管理办法》等文件要求,现将做好此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立卷归档范围
此次归档的文件材料系自2019年1月1日起,至2019年12月31日止,学校各单位(部门)在履行有关职能、完成各项工作的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,主要包括:
1.上级来文。主要是上级印发,需办理的文件。尤其是上级针对学校的批复、批示,要与相应的请示、报告放在一起立卷。
2.本部门(单位)所行公文。公文需附文件签批单,符合公文格式要求,有附件或批复的文件须将附件或批复收集齐全。
3.专项工作材料。举办的重大活动、重要会议,签订的合同、协议等专项工作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类文件材料(包括照片、录音、录像等声像资料)。
4. 实物资料。一是,单位(部门)或个人代表学校,在与国内外机构或人士的重要交往活动中,所获的具有纪念意义的礼品等实物;二是,单位(部门)或个人代表学校参加有关活动,获得的各类国家级奖励的证书、奖牌、奖杯等。二者若有相应的纸质文件材料一起归档。
二、立卷归档方式
1.文件整理。各归档单位立卷人将文件材料汇总后,根据文件内容特征,将收集齐全的文件材料,分类组卷、编写页码、拟写案卷题名,进行预立卷。
2.网上著录。预立卷的文件资料实行网上立卷归档。利用档案网络管理系统,按照著录格式的规范要求,将文件有关信息准确输入。著录完成后,经档案系统管理员审定合格后,打印案卷目录、卷内文件目录、备考表等。
3.审核检查。案卷整理完成后,填写卷内备考表、本卷情况说明等内容。立卷人、检查人须签名,标注时间,以示负责。
4. 目录打印。向档案馆移交归档文件时,每卷附上卷内文件目录、移交目录、备考表。
三、立卷归档要求
1.凡立卷归档的文件材料,必须完整、齐全、准确。
2.管理类内容的文件材料按问题、时间或重要程度排列,联系紧密的材料排列顺序是:批复在前,请示在后;正件在前,附件在后;结论性材料在前,依据性材料在后等。
3.归档的文件材料应是原件,本校形成的文件及本校与外单位签订的合同、协议等,均须加盖公章,以确保文件材料的有效性。
4.文件立卷时,每卷一般不超过200页。同一问题文件较多时,可组成若干卷,当同一问题的文件较少时,可几个问题组成1卷。
5.卷内文件材料按顺序排好后,无论单面或双面,只要是有文字的文件材料,均应依次在非装订线一侧下角编页号,用铅笔标注。
6.案卷须拟写题名,题名应简明确切,高度概括案卷内容,一般包括文件的主要责任者、主题、文件名称等。
四、注意事项
1.各立卷部门需选派对部门工作熟悉,认真负责,具备相应技能的人员担任立卷人。
2. 归档材料移交档案馆的时间:2020年6月30日之前。
各立卷部门在文件材料整理归档过程中,若有问题,及时与档案馆联系。
联系人:张兴宁 孙曼利 方 莹
联系电话:85428445
南京林业大学
2020年5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