档案馆是集中统一管理学校各类档案的部门。保守国家机密,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,是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。根据国家及学校有关保密规定,特制订本制度。
1.严格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》关于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的规定。
2.严格执行有关档案接收、管理和借阅制度,认真履行登记、签字手续。
3.建立安全检查制度。例行检查库房门、窗、水、电等关闭情况,节假日前进行保密大检查。
4.档案库房严禁吸烟,易燃、易爆、易腐物品不得带入库房,切实做好防火、防盗、防潮、防虫鼠工作。
5.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档案库房。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将档案带出档案馆,不得随便复制和摘抄。严格遵守并执行“保密法”中所制定的保密制度。
6.档案目录注明密级,便于档案保管。
7.对保管期已满,经鉴定无保存价值需销毁的档案,必须造册并经档案馆馆长审核、主管校长批准、统一送造纸厂监销。平时办公废纸、废件须妥善保存,及时处理,不得随意乱扔。
8.档案馆库房钥匙,档案柜、箱钥匙,专人负责保管。
南京林业大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