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2019 年 7 月 1 日 馆务会议审议通过)
为加强和改进博物馆(含校史馆) (下同)和档案馆的安全管理,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学校要求,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安全工作责任的内容与要求
博物馆和档案馆的安全,主要包括:消防安全、设施安全、档案(文物)实体安全和信息安全等。具体安全责任和要求体现在:
(一)防尘:防止灰尘对于档案或文物的污染。具体措施:
1.开展经常性除尘工作,坚持“一天一小扫,一周一大扫,节假日前后全面大扫除”的制度,定期擦拭档案库房或文物存放空间的地板、柜体表面、柜内的灰尘,保持档案和文物的清洁。
2.适时开启或关闭档案(文物)库房门窗,防止尘灰、烟雾进入档案库房。
(二)防火:防止馆内存在火灾隐患。防火的具体措施:
1.博物馆、档案馆内严禁烟火。在房门等显著位置悬挂“严禁烟火”的警示牌。
2.严禁在展区或库房内存放杂物和乱拉电线。
3.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博物馆和档案馆库房。
4.下班时切断电源。
(三)防盗:防止因设施的不善导致档案或文物被人窃取。具体措施:
1.博物馆、档案馆库房配备报警器、防盗网、铁门、铁窗、铁橱等,有条件时安装视频监视系统,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。
2.下班时关锁好门窗,上班时检查档案库房门窗、档案是否完好。
(四)防蛀:防止昆虫等生物对文物或档案的蛀蚀,做好勤防、勤治虫害工作。具体措施:
1.严禁在馆内(包括库房和办公室等)进食和存放易于吸引其它生物的食物。
2.定期施放杀虫、驱虫药物,并根据药效时限适时更换,做好馆区室内室外的防虫灭虫工作。
3.每月翻动橱内档案 1 至 2 次,查看虫害档案情况。一旦发现虫害档案,立即采取措施扑灭虫害,防止虫害档案的漫延。
(五)防腐:防止有害气体、液体等对档案文物的侵蚀。具体措施:
1.严禁有害气体、物品进入博物馆和档案馆库房。
2.档案(文物)库房内经常性地进行抽风、通风,保持室内空气清新。
3.定期施放、更换防腐药物。
4.净化展区、库房周围环境,保持室内清洁。
(六)防潮:防止档案、文物暴露在湿度过大的环境中,以造成霉烂变质。将档案(文物)存放室内空间湿度控制在标准范围(湿度控制标准为 45%―60%)内。具体防范措施:
1.防止雨水进入档案库房。
2.在存放档案、文物的室内室外分别设置温湿度计,作为室内外湿度比较工具。
3.每天掌握库房内的湿度变化情况,根据湿度对比情况分别采
取防潮措施:当库内湿度大于库外时,采取抽风、排气、打开库房门窗进行通风或关闭门窗启动除湿机;当库房湿度小于库外湿度时,采取关闭门窗等措施将库房范围内。
(七)防高温:防止高温对于档案文物的影响。
具体措施:在高温气候条件下,注意掌握库房温度的变化情况,当库房温度大于或小于库房温度标准为 14℃—24℃时,采取排气、抽风、通风或启动空调机进行降温,使库内温度控制在标准范围内。
(八)防光:防止阳光对档案(文物)的直接照射。具体措施:
1.保持档案库房窗帘时刻出于关闭状态,防止日光直射入档案库房。
2.严禁将档案纸张材料和文物搬到太阳下暴晒。
二、安全工作责任人与责任范围
1.馆长为全馆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,对本馆的安全工作负主体责任。
2.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安全工作主体责任人,对本科室的全面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。
3.本馆工作人员为各自岗位安全工作具体责任人,对本岗位工作范围内的安全负具体责任。工作人员的个人责任范围,以具体列表为准。
三、安全检查制度
本馆实行安全工作定期检查制度:
1.工作人员每天下班前对自己工作范围的安全必须进行一次检查。
2.科室负责人每周对本科室安全工作组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。
3.每学期放假前,馆长组织科室负责人对全馆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。
4.在日常工作中,工作人员如发现安全隐患,须及时进行有效处置并向科室负责人报告。如发现重大隐患,不能进行有效处置时,须及时报告科室负责人和馆长。
四、责任的追究
1.安全工作作为本馆工作人员职责的重要组成部分,纳入个人年度工作考核、先进评选和职务晋升等考查范畴。
2.如在个人责任范围内发生安全责任事故,将根据严重程度追求个人责任。如果因个人原因,导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,将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五、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