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林档〔2021〕2号
关于做好2020年
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的通知
各院、部、处,校内各单位:
为做好2020年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《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》(教育部第27号令)和《南京林业大学档案管理办法》等要求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立卷归档范围
此次归档的文件材料系自2020年1月1日起,至2020年12月31日止,学校各单位(部门)在履行有关职能、完成各项工作的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,主要包括:
1.上级来文。主要是上级印发,需办理的文件。尤其是上级针对学校的批复、批示,要与相应的请示、报告放在一起立卷。
2.本单位(部门)所行公文。公文需附文件签批单,符合公文格式要求,有附件或批复的文件须将附件或批复收集齐全。
3.专项工作材料。举办的重大活动、重要会议,签订的合同、协议等专项工作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类文件材料(包括照片、录音、录像等声像资料)。
根据学校档案馆2020年10月20日《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文件材料收集归档的工作提示》要求,做好疫情防控文件材料归档工作。有疫情防控工作任务的单位(部门)应建立疫情防控工作专题案卷。
4.实物资料。单位(部门)或个人代表学校,在与国内外机构或人士的重要交往活动中,所获的具有纪念意义的礼品等实物;单位(部门)或个人代表学校参加有关活动,获得的各类省部级以上奖励的证书、奖牌、奖杯等。二者若有相应的纸质文件材料一起归档。
具体归档范围,参照新修订的《各单位(部门)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》。
二、立卷归档方式
1.文件整理。各归档单位立卷人将文件材料汇总后,根据文件内容特征,将收集齐全的文件材料,分类组卷、编写页码、拟写案卷题名,进行预立卷。对材料分类立卷有疑问的,可申请档案馆工作人员上门指导。
发文审批单须与文件一并归档。OA系统中进行线上审批的发文须打印"发文单"一并归档。
2.网上著录。预立卷的文件材料实行网上立卷归档。利用档案网络管理系统,按照著录格式的规范要求,将文件有关信息准确输入。著录完成后,经档案系统管理员审定合格后,打印案卷目录、卷内文件目录、备考表等。
根据档案信息化要求,从今年起,实行电子文件与纸制文件同步归档。其中,各单位(部门)OA系统发文已自动对接归档至档案网络管理系统,只须根据卷内文件顺序修改对应条目文件档号;其它归档纸质非涉密文件须网上著录并扫描上传PDF格式电子文件。
3.审核检查。案卷整理完成后,填写卷内备考表、本卷情况说明等内容。立卷人、检查人须签名,标注时间,以示负责。
4.目录打印。向档案馆移交归档文件时,每卷附上卷内文件目录、移交目录、备考表。
三、立卷归档要求
1.凡立卷归档的文件材料,必须完整、齐全、准确。
2.管理类内容的文件材料按问题、时间或重要程度排列,联系紧密的材料排列顺序是:批复在前,请示在后;正件在前,附件在后;结论性材料在前,依据性材料在后等。
3.归档的文件材料应是原件,本校形成的文件及本校与外单位签订的合同、协议等,均须加盖公章,以确保文件材料的有效性。
4.文件立卷时,每卷一般不超过200页。同一问题文件较多时,可组成若干卷,当同一问题的文件较少时,可几个问题组成1卷。
5.卷内文件材料按顺序排好后,无论单面或双面,只要是有文字的文件材料,均应依次在非装订线一侧下角编页号,用铅笔标注。
6.案卷须拟写题名,题名应简明确切,高度概括案卷内容,一般包括文件的主要责任者、主题、文件名称等。
四、时间安排
请各单位(部门)于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档案系统网上著录、归档材料电子文件上传和纸质归档文件移交;其中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归档的纸质文件暂由本单位保管(档案盒由档案馆提供),等档案馆库房扩建后一并移交。档案馆随时接收实物、声像类及重大活动等档案材料移交归档。
五、注意事项
1.涉密文件材料不得上传档案网络管理系统,立卷归档不使用网上著录方式。各单位(部门)根据归档范围需归档移交的涉密文件材料须单独立卷编目,立卷归档过程须严格遵守学校保密工作规定要求。
2.注意收集离岗、调动人员保管的文件材料,尤其是岗位变动的领导手中有价值的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。
3.各学院(部)在档案管理系统完成2020年本科生、研究生毕业合影归档编目以及电子照片上传。
各立卷部门在文件材料整理归档过程中,若有问题,及时与档案馆联系。
联系人:秦 雪 孙曼利 方 莹
联系电话:85427218 85428445
南京林业大学
2021年4月6日
校长办公室
2021年 4月 6日印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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