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京林业大学实物档案归档范围及要求

发布时间:2021-04-23浏览次数:3文章来源:南林大博物馆档案馆文字:摄影:责编:审核:

   一、实物档案归档范围

1.奖品实物类

学校在重大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科研、教学、外事、体育等活动中,荣获省部级以上颁发的奖状、奖杯、奖章、奖牌、证书、锦旗、荣誉册、光荣册、模型等。

2.印信实物类

机构变更或撤销、合并失效的印章,包括钢印、铜印、胶印、木印等经公安机关审批后制作的印章。

3.名人字画类

国家、省、市领导及国内外社会知名人士为学校的题词、作画、赠言手迹及签名簿。

4.学校发展中不同时期具有纪念意义的物品。如工作证、学生证、毕业证、借书证、校徽、校牌、匾、纪念章等。

5.学校与国内外校际交往中收受的礼品、纪念品。

6.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的实物需要归档。

二、实物档案归档要求

1.凡在学校各项工作中,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模型、奖杯、奖状、奖牌、证书、锦旗、字画等均在此管理范围,由学校档案馆统一保管,任何单位、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不归档。

2.奖杯、奖状、奖牌、证书、锦旗等奖品限于省部级以上。

3.奖品实物档案归档时应说明获奖单位、获奖时间、获奖名称及颁奖单位。

4.字画和礼品归档时应附清单及说明,内容包括物品名称、接受时间、地点、事由、赠送人、接收人。清单一式两份。

5.归档的实物要保持整洁、无破损。任何单位(部门)和个人不得随意将实物档案损坏、私存或转送他人。

6.归档的实物应当拍照归档,所拍照片纳入本单位(部门)声像档案的管理。

7.由于特殊原因,应归档的实物需在有关单位(部门)暂时保留的,应先将归档实物交档案馆拍照登记,再办理借用手续。

8.凡属档案馆统一保存的实物档案,有关单位(部门)如有需要可以办理借出手续,但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。

9.归档时间,实物档案产生后由相应单位(部门)兼职档案员于次年三月底之前向学校档案馆移交。

三、档案馆联系人

联系人:周永萍,联系电话:85427368

秦雪,联系电话:85427218


附件:实物档案移交清单

实物档案移交清单

序号

实物名称

件数

有无文字说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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归档单位:              归档人:           分管领导:

档案馆接收人:

移交时间: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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