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南京林业大学年鉴》编撰工作规范

发布时间:2021-04-23浏览次数:3文章来源:南林大博物馆档案馆文字:摄影:责编:审核:


《南京林业大学年鉴》(以下简称《年鉴》)全面、系统、准确记述学校事业发展状况的年度性资料工具书,具有权威性、及时性等特点。

一、内容及要求

《南京林业大学年鉴》主要记述和反映该年南京林业大学在教学科研、党政管理、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改革发展情况,各单位(部门)根据履行职能的实际情况,按年度性、科学性和规范化的要求,确定《年鉴》卷撰稿重点和条目内容,力求在有限的篇幅内全面、真实地反映年度内本单位(部门)工作的基本面貌和工作特色。

二、框架结构

采用文章和条目相结合,以条目为主体的编纂体例。编纂体例参照上年年鉴框架,可略有调整。《年鉴》主要类目有:学校概况、特载(讲话与文件)、教育教学、学生工作、学科建设、科学研究、对外交流与合作、党建与群团工作、管理与服务、学院(部、所)工作、淮安校区与白马校区建设、附录(毕业生名单、大事记)等部分

三、编写要求

1. 条目写作:条目的撰写采用记述、说明文体,开门见山,用简洁精练的文字把事情发生、发展的来龙去脉写清楚。内容着重反映实质性的大事、要事、学校特色、年度特点,有较高的存史、资政价值。一些重要的数据应连续反映,信息正确。忌空洞、套话。

2. 文字规范:各条目中一律直书校名、学院名等,不用 "我校"、"我院"等字样。人名一律直书其名,可加上职务、职称、学衔等,如"教授"、" 博士",不用 "老师"、"先生"等称谓。时间须明确说明年、月、日,不用"今年"、"去年"、"近几个月来"等含混不清的表述方式,使用法定计量单位。

3. 学院工作:主要有概况、学科专业建设、教学工作、科研工作、师资队伍、交流合作、学生工作等。

四、篇幅要求

1. 条目须按照规范的文体、规定的字数撰稿。条目名称不超过15字,各条目内容不超过400 字。各学院总字数5000字以内,各部处总字数3000字以内。

2. 大事记必须是要事简写,一事一记,依时逐条排列,每一件大事记字数控制在100 字以内。学院不设大事记类目,有关内容供学校大事记选用。

3. 能用文字说明的,尽量不用图表。

五、时间要求

记述时间:上限始于该年1月1日,下限止于该年12月31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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