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2022年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3-03-22浏览次数:5文章来源:博物馆、档案馆文字:摄影:责编:审核:

 

南林档〔2023〕2号 

关于做好2022年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的通知

 

    各院、部、处,校内各单位:

    为做好2022年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《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》(教育部第27号令)和《南京林业大学档案管理办法》等要求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
    一、时间安排

    请各单位(部门)于2023年5月30日前完成档案系统网上著录、归档材料电子文件上传和纸质归档文件移交工作。


    二、立卷归档范围

    归档文件材料自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。学校各单位(部门)在履行相关职能、完成各项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。主要包括:

    1.上级来文。主要是上级部门印发并需本单位(部门)办理的文件。尤其是上级针对学校的批复、批示,应与相应的请示、报告一起归档。

    2.本单位(部门)所行公文。公文应符合公文格式要求,并附文件签批单,有附件或批复的文件须将附件或批复收集齐全。

    3.专项工作材料。举办重大活动、重要会议,签订合同、协议、形成的报告等专项工作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类文件材料(包括照片、录音、录像等声像资料)。

    根据学校第十七次党代会、120周年校庆等重点工作要求,有相关工作任务的单位(部门)应做好相关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,分别建立相关工作专题案卷;有疫情防控工作任务的单位(部门)继续按照学校档案馆2020年10月20日《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文件材料收集归档的工作提示》要求,做好疫情防控文件材料归档工作,建立疫情防控工作专题案卷。

    4.实物资料。单位(部门)或个人代表学校,在与国内外机构或人士的重要交往活动中,所获的具有纪念意义的礼品等实物;单位(部门)或个人代表学校参加有关活动,获得的省部级以上各类奖励证书、奖牌、奖杯等。若有相应纸质文件材料,应一起归档。

具体归档范围,参照《南京林业大学各单位(部门)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》(南林档〔2021〕1号)。


    三、立卷归档方式

    1.文件整理。各归档单位立卷人将文件材料汇总后,根据文件内容特征,将收集齐全的文件材料分类组卷、编写页码、拟写案卷题名,进行预立卷。对材料分类立卷有疑问的,可联系档案馆工作人员上门指导。

发文审批单须与文件一并归档。OA系统中进行线上审批的发文须打印"发文单"一并归档。

    2.网上著录。预立卷的文件材料实行网上立卷归档。利用档案网络管理系统,按照著录格式规范要求,将文件有关信息准确输入。

根据档案信息化要求,电子文件须与纸制文件同步归档。归档文件材料须网上著录并扫描上传PDF格式电子文件。

    3.目录打印。著录完成,经档案系统管理员审定合格后,打印卷内文件目录、备考表、案卷移交目录。

    4.审核签名。案卷整理并著录完成后,立卷人和单位(部门)负责人对案卷进行审核检查,并在备考表上签名,以示负责。

    5.案卷移交。向档案馆移交案卷时,须附卷内文件目录、备考表、案卷移交目录。


    四、立卷归档要求

    1.凡立卷归档的文件材料,必须完整、齐全、准确。

    2.管理类内容的文件材料按问题、时间或重要程度排列,联系紧密的材料排列顺序是:批复在前,请示在后;正件在前,附件在后;结论性材料在前,依据性材料在后等。

    3.归档文件材料应是原件,本校形成的文件及本校与外单位签订的合同、协议等,均须加盖公章,以确保文件材料的有效性。

    4.文件立卷时,每卷一般不超过200页。同一问题文件较多时,可组多卷;同一问题文件较少时,可多个问题合组一卷。

    5.卷内文件材料按顺序整理好后,须依次在非装订线一侧下角编页码。无论单面或双面,只要有文字的文件材料就应编页码,用铅笔标注。对照检查纸制文件材料所编页码与卷内文件目录、备考表是否一致。

    6.案卷须拟写题名,题名应简明确切,高度概括案卷内容,一般包括文件的主要责任者、主题、文件名称等。

    7.文件材料归档时,须去除金属装订物。


    五、注意事项

    1.涉密文件材料不得上传档案网络管理系统,立卷归档不使用网上著录方式。各单位(部门)根据归档范围需归档移交的涉密文件材料须单独立卷编目,立卷归档过程须严格遵守学校保密工作规定要求。

    2.本科生、研究生名册等学籍类档案移交时,须另附Excel电子汇总表,并与纸制名册名单顺序一致。

    3.注意收集离岗、调动人员保管的文件材料,尤其是岗位变动的领导手中有价值的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。

    4.各学院(部)在档案管理系统完成2022年本科生、研究生毕业合影归档编目及电子照片上传。

    5.校档案馆随时接收实物、声像类及重大活动等档案材料移交归档。

    各立卷单位(部门)在文件材料整理归档过程中,若有问题,及时与档案馆联系。联系电话:85428445,85427218。

 

    附件: 南京林业大学各单位(部门)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南京林业大学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3年3月10日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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